一、指导思想
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二、人员范围
全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仅允许参加高中组“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项目的评选)。
三、项目设置
本次活动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两部分。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本次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立“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四、“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评比指标、省级奖项设置及相关要求
(一)“评选类项目”的作品分类
1.常规评审项目
(1)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动画、电子板报(电子报或电子化的墙报)、网页设计、创意设计;
(2)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动画、“爱自然·爱科学”电子期刊、网页设计、 “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创意设计;
(3)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健康教育”专项动画、“爱自然·爱科学”电子期刊、网页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创意设计。
2.“校讯通”专项评审项目
(1)小学组:“校讯通”专项绘画;
(2)初中组:“校讯通”专项绘画、 “校讯通”专项手机动漫;
(3)高中组: “校讯通”专项手机动漫。
(注:凡“校讯通”主题作品不参与常规项目选评)
(二)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
1.除“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及“爱自然·爱科学”电子期刊两个项目外,各项目作品制作的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三届中国国际学生信息科技创意大赛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通知》可在http://www.huodong2000.com.cn/news/2013125/n42491102.html上下载)。
2.创意设计项目涵盖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的3D创意设计和生活创意设计两个项目,请参与创意设计项目的作者按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要求报送作品。
3.高中组“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的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推荐至全国组委会参加微视频项目的评选。
4.“爱自然·爱科学”电子期刊
(1)形态界定: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等素材和相应的处理软件创作的作品。应主要以文字表达为主,辅之适当的图片、视频或动画;应有相应的网址和电子信箱,内容的原创成分应达到60%。通过网上下载或其他渠道搜集、经作者加工整理的内容,不属于原创范畴。
应有封面、封底、目录页和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不少于8页的正文页。在目录栏中应设置超链接。
作品(含其中链接的所有独立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2)创作主题:身边的科学
运用所学科学知识感知生活、感受生活、感悟生活。
(3)评比指标详见附件7。
(4)凡参加过往届“爱自然·爱科学”生物化学多媒体制作活动的作品不得参赛。
5. “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
(1)目的:充分挖掘“岭南文化”精髓,展示